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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办事指南

来源:市医保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3-03-27 10:20:12 浏览次数:1724 【字体:


一、诊费用手工(零星)报销

(一)事项名称

主项名称: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

子项名称:门急诊费用手工(零星)报销

(二)事项描述

参保人员符合参保地政策规定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未能联网结

算的,可通过手工(零星)报销。

(三)办理依据

序号

文件名

文号

涉及条款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35号

第二十八

条、第三十

 

2

《关于印发辽宁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办法(2022年版)的通知》

 

辽医保发〔2022〕19号

 

 

3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医保发〔2020〕18号

 

 

4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快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的通知》

 

医保电〔2018〕14号

 

 

5

关于完善服务提质增效全面提升异地就医结算便利性的通知

 

辽医保发〔2020〕13号

 

6

统筹地区相关政策

 

 

(四)经办时间

全月办理(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受理材料

1.收费票据;

2.费用汇总清单;

3.诊断证明(病历);

意外伤害就医的,应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无法确定

是否有第三方责任的应填写个人承诺书(表11);

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②银行储蓄卡复印件;

地方需增加其他材料必须事前公示,并一次性告知。

(六)办理途径

线下办理:医保服务大厅

(七)办理时限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八)办理流程

业务申请。申请人携带受理材料,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门急诊费用报销;

业务受理。①核对材料是否齐全完整;②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业务审核。①审核是否符合办理条件;②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③将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录入(扫描)信息系统;④

对费用项目进行审核;

业务办结及反馈。通过信息系统根据最终审核结果结算、支付报销费用。

(九)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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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慢特病、特殊药品手工(零星)报销

(一)事项名称

主项名称: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

子项名称:门诊慢特病、特殊药品费用手工(零星)报销

(二)事项描述

参保人员未能联网结算的门诊慢特病、特殊药品费用,可通过手工(零星)报销。申请办理手工(零星)报销前,参保人员使用

的特殊药品须按参保地规定评估备案。 

(三)办理依据

序号

文件名

 

涉及条款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35号

第二十八

条、第三十

 

2

《关于印发辽宁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办法(2022年版)的通知》

 

辽医保发〔2022〕19号

 

 

3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医保发〔2020〕18号

 

 

4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快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的通知》

 

医保电〔2018〕14号

 

5

关于持续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

辽医保发〔2021〕16号

 

6

统筹地区相关政策

 

 

(四)经办时间

全月办理(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受理材料

1.收费票据;

2.费用汇总清单

3.诊断证明(病历);

4.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5.银行储蓄卡复印件;

6.地方需增加其他材料必须事前公示,并一次性告知。

(六)办理途径

线下办理:医保服务大厅

(七)办理时限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八)办理流程

现场办理

业务申请。申请人携带受理材料,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门诊慢特病、特殊药品费用手工(零星)报销;

业务受理。①核对材料是否齐全完整;②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业务审核。①审核是否符合办理条件;②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③将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录入(扫描)信息系统;④

对费用项目进行审核;

业务办结及反馈。通过信息系统根据最终审核结果结算、支付报销费用。

(九)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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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住院费用手工(零星)报销

(一)事项名称

主项名称: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

子项名称:住院费用手工(零星)报销

(二)事项描述

参保人员符合参保地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未能联网结算

的,可通过手工(零星)报销。

(三)办理依据

序号

文件名

文号

涉及条款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35号

第二十八

条、第三十

 

2

《关于印发辽宁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办法(2022年版)的通知》

 

辽医保发〔2022〕19号

 

 

3

《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 实施的意见》

 

国办发〔2019〕10号

 

 

4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快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的通知》

 

医保电〔2018〕14号

 

 

5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医保发〔2020〕18号

 

 

6

《关于完善服务提质增效全面提升异地就医结算便利性的通知》

 

辽医保发〔2020〕13号

 

7

统筹地区相关政策

 

 

(四)经办时间

全月办理(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受理材料

1.收费票据;

2.费用汇总清单;

3.诊断证明(病历);

4.意外伤害就医的应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

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无法确定是

否有第三方责任的,应填写个人承诺书;

5.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6.银行储蓄卡复印件。

(六)办理途径

线下办理:医保服务大厅

(七)办理时限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八)办理流程

业务申请。申请人携带受理材料,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办理住院费用报销;

业务受理。①核对材料是否齐全完整;②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业务审核。①审核是否符合办理条件;②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③将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录入(扫描)信息系统;④

对费用项目进行审核;

业务办结及反馈。通过信息系统根据最终审核结果结算、支付报销费用。

支付报销费用。

(九)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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