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办事指南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子项编码
212000804001
办理材料明细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异地安置认定材料(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办理环节
1.申请:经办人员持相关资料至市医保服务中心经办管理服务大厅或所属地县医保分中心申请办理;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请;
3.审核:窗口工作人员审核相关资料,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原因;
4.办结:窗口工作人员将业务办理结果告知参保人员。
注意事项
1.可采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辽事通APP、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官网、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公众号等不见面备案
2.办理更改(地区户口、房票、居住证)、暂停、恢复和终止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设定依据
1.本溪市转发《辽宁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办法(2022年版)》的通知(本医保发〔2022〕31号)
2.本溪市关于进一步调整医疗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本医保发〔2022〕26号)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职工医保退休人员或达到60周岁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子项编码
212000804002
办理材料明细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长期居住认定材料(房屋所有证明或居住证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办理环节
1.申请:经办人员持相关资料至市医保服务中心经办管理服务大厅或所属地县医保分中心申请办理;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请;
3.审核:窗口工作人员审核相关资料,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原因;
4.办结:窗口工作人员将业务办理结果告知参保人员。
注意事项
1.可采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辽事通APP、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官网、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公众号等不见面备案
2.办理更改(地区户口、房票、居住证)、暂停、恢复和终止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设定依据
1.本溪市转发《辽宁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办法(2022年版)》的通知(本医保发〔2022〕31号)
2.本溪市关于进一步调整医疗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本医保发〔2022〕26号)
未成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子项编码
212000804005
办理材料明细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监护人身份证、监护关系声明、监护人当地参保证明(或监护人已办理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就医备案)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办理环节
1.申请:经办人员持相关资料至市医保服务中心经办管理服务大厅或所属地县医保分中心申请办理;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请;
3.审核:窗口工作人员审核相关资料,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原因;
4.办结:窗口工作人员将业务办理结果告知参保人员。
注意事项
1.可采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辽事通APP、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官网、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公众号等不见面备案。
2.办理更改(地区户口、房票、居住证)、暂停、恢复和终止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设定依据
1.本溪市转发《辽宁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办法(2022年版)》的通知(本医保发〔2022〕31号)
2.本溪市关于进一步调整医疗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本医保发〔2022〕26号)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半年以上的在职职工
子项编码
212000804003
办理材料明细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派驻异地工作证明材料(驻外机构执照、单位派出证明等相关材料)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办理环节
1.申请:参保单位经办人员持相关资料至市医保服务中心经办管理服务大厅或所属地县医保分中心申请办理;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请;
3.审核:窗口工作人员审核相关资料,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原因;
4.办结:窗口工作人员将业务办理结果告知参保人员。
注意事项
1.可采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辽事通APP、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官网、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公众号等不见面备案
2.办理更改(地区户口、房票、居住证)、暂停、恢复和终止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设定依据
1.本溪市转发《辽宁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办法(2022年版)》的通知(本医保发〔2022〕31号)
2.本溪市关于进一步调整医疗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本医保发〔2022〕26号)
灵活就业职工医保在职人员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212000804006
办理材料明细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就业或创业)、居住证或个人承诺书。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办理环节
1.申请:经办人员持相关资料至市医保服务中心经办管理服务大厅或所属地县医保分中心申请办理;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请;
3.审核:窗口工作人员审核相关资料,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原因;
4.办结:窗口工作人员将业务办理结果告知参保人员。
注意事项
1.可采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辽事通APP、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官网、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公众号等不见面备案
2.办理更改(地区户口、房票、居住证)、暂停、恢复和终止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设定依据
1.本溪市转发《辽宁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办法(2022年版)》的通知(本医保发〔2022〕31号)
2.本溪市关于进一步调整医疗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本医保发〔2022〕26号)
(四)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子项编码
212000804004
办理材料明细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材料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办理环节
1.申请:参保单位经办人员在具有转诊权限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进行转诊申请;
2.受理: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受理申请;
3.审核:由转诊医院负责审核办理联网;
4.办结: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将业务办理结果告知参保人员。
注意事项
1.可采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辽事通APP、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官网、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公众号等不见面备案
2.办理更改(地区户口、房票、居住证)、暂停、恢复和终止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设定依据
1.本溪市转发《辽宁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办法(2022年版)》的通知(本医保发〔2022〕31号)
2.本溪市关于进一步调整医疗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本医保发〔2022〕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