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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24 11:23:51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部分  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提出改进和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议。

(二)承担编制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决算,各项财务、会计报表、统计报表的汇总和填报工作。

(三)承担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支付和管理职责,提出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监督、管理相关建议。

(四)承担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大病补充保险基金使用和管理工作。

(五)承担全市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公务员医疗补助、特诊人员医疗保障结报工作。

(六)承担各级各类定点机构申报、验收及协议签订工作。

(七)配合各级各类定点机构服务情况、收费标准、药品价格和执行医疗保险政策情况检査工作。

(八)开展各项医疗保险业务人员的培训。

(九)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溪市财政局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无。

      第二部分 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辽宁省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xls


                       第三部分 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5342.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342.0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21.0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21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04万元,主要是利息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新组建单位与上年相比无数据。

(二)支出总计5336.4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05.2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8.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85万元,资本性支出6.24万元。

2.项目支出4931.21万元,主要包括城乡医疗救助补助、离休干部医疗统筹药费超支补贴、特诊医疗费、合同制职工工资及保险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新组建单位与上年相比无数据。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5.62万元

主要是合同制职工工资及保险、车补未付等原因形成的结余。新组建单位与上年相比无数据。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单位2019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336.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5.27万元,项目支出4931.21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336.48万元,其中: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3.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支出4836.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01万元,其他支出121万元。新组建单位与上年相比无数据,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3.15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260.09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等支出。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43.48万元,主要是缴纳职工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工会经费及其他交通费用等公用经费 。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58万元,主要是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

2.卫生健康支出支出4836.32万元,包括:

(1)城乡医疗救助879万元,主要是城乡居民特困人员救助支出。

(2)其他医疗救助支出2802.12万元,主要是2017年上半年、2018年上半年离休干部统筹医药费超支补贴 。

(3)行政运行25.71万元,主要是办公费、印刷费、取暖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及财务软件购置费等出。

(4)医疗保障经办事务84.17万元,主要是合同制职工工资和保险费。

(5)事业运行0.41万元,主要是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 。

(6)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044.92万元,主要是2018年下半年离休干部统筹医药费超支补贴。

3.住房保障支出26.01万元。

住房公积金26.01万元,主要是缴纳单位在职人员公积金支出。

4. 其他支出121万元。

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21万元,主要是城乡居民特困人员救助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8万元。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9年初预算少支出1.63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压缩。因为是新组建单位,与上年相比无数据。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8万元。2019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09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因资产过户手续未完成,暂向机关事务局借用一般公务用车1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因预算中安排的项目资金尚未到位,本年暂无法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建设项目贷款贴息(项):反映根据国家规定用于特定建设项目及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中西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设施贷款的财政贴息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