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2021年6月拟新增高值药品定点供药特病门诊公示
依据《关于曲妥珠单抗等24种高值药品实行特病定点供药管理的通知》(本人社发[2018]25号)、《关于当前加强医保协议管理确保基金安全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辽医保发[2019]1号)和本溪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规定,并经申请、审核、评估等工作流程,拟将本溪市中医院纳入高值药品定点供药特病门诊(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7月1日。
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反映。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信函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24-47116027
通信地址: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待遇评审部
(本溪市平山区解放南路38号,邮政编码:117000)
附件:本溪市2021年6月拟新增高值药品定点供药特病门诊公示名单.xlsx
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