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2022年1月第二批拟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公示
为提升我市使用高值药品患者购药便利性,拓宽高值药品的供药渠道,按照《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28号)、《关于积极解决国家医保谈判抗癌药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问题的紧急通知》(辽医保【2019】16号)等相关文件及考核要求,设立高值药品“双通道”供药管理试点势在必行。经2021年第16期《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纪要》会议议定,拟将辽宁德信行大药房有限公司旗舰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高值药品“双通道”供药管理(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12日至2022年1月18日。
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反映。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信函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24-47116027
通信地址: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待遇评审部
(本溪市平山区解放南路38号,邮政编码:117000)
附件:本溪市2022年1月第二批拟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公示名单.xlsx
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