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2022年6月拟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公示
依据《关于取消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行政确认的通知》(本人社发[2016]20号)、《关于当前加强医保协议管理确保基金安全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辽医保发[2019]1号)和本溪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的规定,并经申请、审核、评估等工作流程,拟将辽宁五洲通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本溪欧洲城一期分店、本溪市泽康药房等9家零售药店及平山珂媄口腔医疗门诊部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6月16日。
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反映。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信函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24-47116027
通信地址: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待遇评审部
(本溪市平山区解放南路38号,邮政编码:117000)
附件:本溪市2022年6月拟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公示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