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门诊慢特病认定材料(第一次修订)
一、M03900高血压(合并症)
主要器官损害的认定材料:原则上2年以内的二级及以上医院确诊的住院病历或出院小结。
(一)心脏损害
认定材料:
(1)超声心动图检查报告单。
(2)冠脉造影检查报告单。
(3)手术记录单(冠脉造影或PCI支架植入、球囊扩张、冠脉搭桥)。
(二)肾脏损害
认定材料:
(1)肾功能检查报告单。
(2)肾活检病理报告。
(3)尿常规检查报告单。
(4)尿蛋白定量化验单。
(三)眼底损害
认定材料:眼底检查报告单。
二、M01600糖尿病
(一)1型糖尿病
认定材料:原则上3年以内的三级医院确诊的住院病历或出院小结。
(二)2型和其他型糖尿病合并症和并发症
认定材料:原则上2年以内的二级及以上医院确诊的住院病历或出院小结。
(1)糖尿病:空腹或餐后2小时血糖化验单(静脉血)或糖耐量实验报告单。
(2)合并症和并发症的:
1.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
肌电图检查报告单
2.糖尿病视网膜病变
认定材料:眼底检查报告单;如眼底无法进行的,可行眼超和荧光造影检查。
3.糖尿病合并冠心病
认定材料:冠脉造影报告单、超声心动图检查报告单、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或外科搭桥手术记录单。
4.糖尿病肾病
认定材料:尿常规检查报告单(住院病历中仅包含一次尿常规检查的,另一次门诊病历包含即可);肾功能检查报告单;肾组织活检病理报告单;尿蛋白定量化验单。
5.糖尿病肢端坏疽
认定材料:三级医院确诊的住院病历(首页);血管超声检查报告或造影回报单或截肢手术记录单。
三、M04800脑卒中
认定材料:
(一)经三级医院确诊并持有因该疾病在二级及以上住院的病历(申请日六个月前的首页及首次病程记录、专科检查记录)或三级医院的门诊病历。
(2)CT或MRI报告单等。
四、M04602心肌梗死
认定材料:
(一)二级及以上医院确诊的住院病历或出院小结。
(二)心电图报告单及心肌坏死标志物(心肌酶谱或肌钙蛋白)化验单;超声心动图检查报告单;冠状动脉造影、冠脉CTA报告单。
五、M04401心房颤动(房扑)抗凝治疗
认定材料:
(一)经三级医院确诊并持有因该疾病在二级及以上住院的病历(在病历中建议长期抗凝治疗,相关介入手术合并房颤记录)或三级医院的门诊病历。
(二)心电图或动态心电图报告单,提供CHADS2-VASC评分表或现场评分。
六、M08400术后抗栓治疗
认定材料:住院病历包括手术记录和出院小结等。
七、恶性肿瘤
(一)M00501恶性肿瘤(放化疗)
认定材料:
(1)经三级医院确诊并持有因该疾病在二级及以上住院的病历(首页及出院小结)或三级医院门诊病历。
(2)病理或细胞学检查报告单,若无病理诊断,提供相关影像、理化检查资料。
(3)参照恶性肿瘤治疗的良性肿瘤须提供明确的三级医院肿瘤相关专科医师或外科医师制定的放化疗治疗方案或治疗意见。
(二)M00508恶性肿瘤(内分泌治疗)
认定材料:
(1)经三级医院确诊并持有因该疾病在二级及以上住院的病历(首页及出院小结)或三级医院门诊病历。
(2)病理或细胞学检查报告单,若无病理诊断,提供相关影像、理化检查资料。
(三)M00509恶性肿瘤(镇痛治疗)
认定材料:
(1)经二级及以上医院确诊的住院病历(首页及出院小结)或三级医院门诊病历。
(2)病理或细胞学检查报告单,若无病理诊断,提供相关影像、理化检查资料。
(四)M00505恶性肿瘤(辅助治疗)
认定材料:
(1)经二级及以上医院确诊的住院病历(首页及出院小结)或三级医院门诊病历。
(2)病理或细胞学检查报告单,若无病理诊断,提供相关影像、理化检查资料。
(3)3年内曾经认定过恶性肿瘤放化疗、内分泌治疗或镇痛治疗且相关待遇停止的,不需要提供认定材料,申请即可认定恶性肿瘤辅助治疗。
八、结核病
(一)M00100结核病(普通型)
认定材料:
(1)二级及以上医院或专科医院确诊的住院病历(首页及出院小结)。
(2)病原学:
1.涂片显微镜检查报告单。
2.结核分枝杆菌培养报告单。
3.结核分枝杆菌核酸检测报告单。
(3)病理学:结核病病理检查报告单。
(4)痰涂片阴性:
1.影像学检查(CT、B超、彩超等)。
2.结核菌素皮肤试验或γ-干扰素释放试验或结核分枝杆菌抗体报告单。
(二)M00101 耐药性结核病
认定材料:
(1)二级及以上医院或专科医院确诊的住院病历(首页及出院小结)。
(2)表型或基因型耐药检测化验单。
九、M00201乙型肝炎
认定材料:
(一)二级及以上医院或专科医院确诊的住院病历(首页)或门诊诊断证明。
(二)肝功化验单。
(3)HBV-DNA化验单。
(4)HBsAg化验单。
(五)无创肝纤维化检查、肝脏弹性测试报告单。
十、丙型肝炎
包括M00204丙型肝炎(基因1b型)和M00203丙型肝炎(非基因1b型)两个类别。认定材料:
(一)二级及以上医院或专科医院确诊的住院病历(首页)或门诊诊断证明。
(二)血清或肝内HCV-RNA化验单。
(三)基因检测报告单(无法做出分型及丙肝延期治疗的按照非基因1b型认定)。
丙肝延期治疗的认定材料:
(一)提示肝硬化的影像学材料
(二)丙肝RNA化验单
(三)基因分型报告单
(四)二级及以上医院或专科医院确诊的住院病历或门诊病历(详细记载不能联合利巴韦林)。
十一、M00300艾滋病
认定材料:
(一)三级医院或专科医院确诊的住院病历(首页)或门诊诊断证明。
(二)三级医院或疾控部门出具的HIV抗体检测报告单。
十二、M00401布鲁氏菌病
认定材料:
(一)确诊的住院病历(首页、现病史)或门诊诊断证明。
(二)实验室检查。
(1)试管凝集试验报告单。
(2)布鲁氏菌培养化验单。
(3)基因测序报告单。
十三、M00901真性红细胞增多症
认定材料:
(一)三级医院确诊的住院病历(首页)或门诊诊断证明。
(二)有血常规、骨穿象、JAK2突变、清EPO水平检查结果。
十四、M00902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认定材料:
(一)三级医院确诊的住院病历(首页)或门诊诊断证明。
(二)骨穿象检查报告单。
十五、M01102再生障碍性贫血
认定材料:
(一)三级医院确诊的住院病历(首页)或门诊诊断证明。
(二)有血常规、骨穿象、骨活检等检查结果。
十六、血友病
包括M01240血友病轻型、M01241血友病中型和M01242血友病重型3个类别。认定材料:
(一)三级医院确诊的住院病历(首页)或门诊病历。
(二)有凝血因子检查化验单。
十七、M01900其他内分泌代谢疾病(未成年人)
(一)儿童(未成年人)糖尿病
认定材料:
(1)二级及以上医院确诊的住院病历(首页)或门诊诊断证明。
(2)空腹血糖(静脉血)或餐后2小时血糖(静脉血)化验单(二级及以上医院)。
(二)新生儿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认定材料:
(1)三级医院确诊的住院病历(首页)或门诊诊断证明。
(2)甲状腺功能检查报告单。
(三)甲状腺功能亢进或减退症
认定材料:
(1)三级医院确诊的住院病历(首页)或门诊诊断证明。
(2)甲状腺功能检查报告单。
(四)苯丙酮尿症
认定材料:
(1)三级医院确诊的住院病历(首页)或门诊诊断证明。
(2)血液苯丙氨酸浓度检测报告单(具有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
(五)尼曼-皮克病
认定材料:
(1)三级医院确诊的住院病历(首页)或门诊诊断证明。
(2)骨髓检查结果报告单。
(3)肝脾穿刺检查报告单。
(六)肝豆状核变性
认定材料:
(1)三级医院确诊的住院病历(首页)或门诊诊断证明。
(2)血清铜蓝蛋白检测结果报告单。
(3)必要时需进一步提供24h尿铜及眼科裂隙灯检查结果报告单。
(七)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21-羟化酶缺陷症)
认定材料:
(1)三级医院确诊的住院病历(首页)或门诊诊断证明。
(2)血17-OHP、ACTH、睾酮及雄烯二酮、皮质醇检测结果报告单。
(3)基因及染色体检测结果报告单。
(八)原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
认定材料:
(1)三级医院确诊的住院病历(首页)或门诊诊断证明。
(2)血、尿醛固酮、皮质醇测定报告单。
(九)尿崩症
认定材料:
(1)三级医院确诊的住院病历(首页)或门诊诊断证证明。
(2)血渗透压、尿渗透压检查报告单。
(3)垂体前叶功能检查结果报告单。
(十)戈谢氏病
认定材料:
(1)三级医院确诊的住院病历(首页)或门诊诊断证明。
(2)β-葡萄糖脑苷脂酶的检测及DNA检测结果报告单。
十八、M01902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
认定材料:
(一)三级医院确诊的住院病历(首页、首次病程记录)或门诊诊断证明。
(二)生长激素激发实验、IGF-1检测结果。
(三)垂体磁共振检查报告单。
(四)骨龄报告单。
十九、精神病
(一)M02100严重精神障碍
认定材料:
(1)三级医院的精神科或二级及以上的精神专科医院确诊的住院病历(首页及入院记录)或门诊诊断证明包含门诊系统治疗记录(≥2次/年),5年以上的提供近半年的门诊就诊记录≥1次。
(2)精神发育迟滞所致精神障碍需提供韦氏智力测验评定结果(智商达到智力障碍诊断标准)。
(二)M02000精神病(普通型)
认定材料:三级医院的精神科或二级及以上的精神专科医院确诊的住院病历(首页及入院记录)或门诊诊断证明包含门诊系统治疗记录(≥4次/年),5年以上的提供近半年的门诊就诊记录≥2次。
二十、M02300帕金森病
认定材料:
(一)三级医院确诊的住院病历(首页、现病史)或门诊病历。
(二)至少近半年的治疗记录。
二十一、M02500癫痫(未成年人)
认定材料:
(一)三级医院确诊的住院病历(首页、现病史、出院小结)或门诊病历。
(二)脑电图检查报告单(未捕捉到异常放电也需要提供脑电图)。
二十二、M03200重症肌无力
认定材料:
(一)三级医院确诊的住院病历(首页、现病史)。
(二)疲劳试验检查报告单。
(三)新斯的明或腾喜龙试验检查报告单。
(四)肌电图检查报告单。
(五)抗重症肌无力抗体检查报告单。
(六)胸部CT检查报告单。
二十三、M04301慢性心力衰竭
认定材料:
(一)经三级医院确诊并持有因该疾病在二级及以上住院的病历(首页)或三级医院门诊诊断证明。
(二)心脏彩超检查报告单。
(三)心功能检查报告单。
(四)利钠肽检查化验单或钠尿肽化验(BNP>100pg/ml)。
二十四、M05300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认定材料:
(一)经三级医院确诊并持有因该疾病在二级及以上住院的病历(首页)或三级医院门诊诊断证明。
(2)肺功能检查报告单。
(3)血气分析化验单。
二十五、M05400支气管哮喘
认定材料:
(一)二级及以上医院确诊的住院病历(首页、现病史)或门诊诊断证明。
(二)支气管舒张试验报告。
(三)PEF 昼夜变异率试验报告。
(四)运动激发试验阳性试验报告。
(五)支气管激发试验阳性试验报告。
二十六、M06000克罗恩病
认定材料:
(一)三级医院确诊的住院病历(首页、现病史、既往史)。
(二)病理报检查告单。
(三)胃肠镜检查报告单(一年内)。
(四)小肠造影或超声报告单。
二十七、M06201肝硬化失代偿期
(一)认定材料:经三级医院确诊并持有因该疾病在二级及以上的专科医院的住院病历 (首页)或三级医院门诊诊断证明。
(2)CT或彩超检查报告单。
二十八、M06501溃疡性结肠炎
认定材料:
(一)三级医院确诊的住院病历(首页、现病史、既往史)或门诊病历或门诊诊断证明。
(二)病理检查报告单。
(三)结肠镜检查报告单(一年内)。
(四)结肠造影或超声报告单。
二十九、M06700银屑病
认定材料:
三级医院确诊的住院病历(首页、首次病程记录)或门诊诊断证明。
三十、M06900类风湿性关节炎
认定材料:
(一)三级医院确诊的住院病历(首页、现病史、长期医嘱)或门诊诊断证明。
(二)血沉或CRP检查化验单。
(三)类风湿关节炎积分评定表。
(四)影像学检查报告单。
三十一、M07101系统性红斑狼疮
认定材料:
(一)三级医院确诊的住院病历(首页、现病史、长期医嘱)或门诊诊断证明。
(二)血常规检查化验单。
(三)免疫学检查抗体报告单。
三十二、M07105系统性硬化症
认定材料:
(一)三级医院确诊的住院病历(首页、现病史)或门诊诊断证明。
(二)X线或CT检查报告单。
(三)彩超检查报告单。
(四)免疫学检测报告单。
三十三、M07106干燥综合征
认定材料:
(一)三级医院确诊的住院病历(首页、现病史)或门诊诊断证明。
(二)相应器官损害的检查化验报告单
三十四、M07107白塞氏病
认定材料:
(一)三级医院确诊的住院病历(首页、现病史、既往史)或门诊诊断证明。
(二)相应器官损害的检查化验报告单。
三十五、M07116多发性肌炎/皮肌炎
认定材料:
(一)三级医院确诊的住院病历(首页、现病史)或门诊诊断证明。
(二)肌炎特异性抗体检查化验单。
(三)病理检查报告单。
(四)肌电图检查报告单。
(五)心肌酶检查化验单。
三十六、M07801透析
认定材料:
(一)二级及以上医院确诊的住院病历(首页及出院小结)或三级医院的门诊诊断证明。
(二)肾功能检查化验单1张。
(三)血钾化验报告单。
(四)有自体动静脉内瘘成形术手术记录,或透析用半永久深静脉置管记录,或透析用人工血管植入手术记录,或腹膜透析管置入手术记录。(临时置管患者需经评估确诊为符合长期规律透析,每周透析不少于一次)
(五)血液透析治疗记录单1张。
三十七、M07807慢性肾脏病
认定材料:二级及以上住院确诊的住院病历(首页)或三级医院的门诊诊断证明。
三十八、M08101子宫内膜异位症
认定材料:
(一)三级医院确诊的住院病历(首页及出院小结)或门诊诊断证明。
(二)盆腔彩超或磁共振检查报告单。
(三)腹腔镜检查报告单。
(四)病灶活组织病理检查报告单。
三十九、M08300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
包括心、肝、肺、肾、骨髓以及小肠、胰腺、胰岛、造血干细胞等器官组织细胞移植的抗排异治疗。
认定材料:手术记录单、造血干细胞输注记录单。
四十、M12500康复治疗(未成年人)
(一)脑性瘫痪
认定材料:
(1)经三级医院确诊并持有因该疾病在二级及以上的康复专科医院的住院病历 (首页)或门诊诊断证明。
(2)头部核磁共振及髓关节 X 线报告单、粗大运动功能及精细运动功能评估表、Gesell 发育评估或儿童发育行为评估量表、GMFCS 评级报告单。
(二)孤独症谱系障碍
认定材料:
(1)经三级医院确诊并持有因该疾病在二级及以上的康复专科医院的住院病历 (首页)或门诊诊断证明。
(2)孤独症诊断量表、韦氏/比奈智力测评量表或儿童发育行为评估量表、社会适应行为商数评定表或婴儿-初中生社会能力评定量表。
(三)智力低下/发育迟缓
认定材料:
(1)经三级医院确诊并持有因该疾病在二级及以上的康复专科医院的住院病历 (首页)或门诊诊断证明。
(2)头部磁共振报告单、韦氏/比奈智力测评量表或儿童发育行为评估量表,社会适应行为商数评定表或婴儿-初中生社会能力评定量表。
(四)取得《残疾人证》并需进行门诊系统康复治疗的未成年人(包括大中专学生)
认定材料:
(1)三级医院或二级及以上的康复专科医院确诊的住院病历(首页、出院记录、诊断书)或门诊诊断证明。
(2)确诊原发病的相关检查:如基因报告、染色体核性分析、病理报告、头部MRI、脑电图等。
(3)根据功能障碍不同选择相关评估:包括粗大运动功能及精细运动功能评估表、语言评估、Gesell 发育评估或儿童发育行为评估量表。
备注:以上认定材料按照《关于调整部分门诊慢特病病种认定材料的通知》(辽医保〔2023〕36号)文件内容,如有政策调整,将进一步更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