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溪市金山医院、辽宁省健康产业集团本钢歪头山医院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的公示
《关于本溪市金山医院、辽宁省健康产业集团本钢歪头山医院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公示
一、本溪市金山医院因受运营状况影响,自2023年9月起全面停诊,后根据市委、市政府做出的“本溪市中心医院整体托管市金山医院”的决策部署,该医院向我中心提交了解除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的书面申请;
二、辽宁省健康产业集团本钢歪头山医院因受运营状况影响,经华润健康集团和辽宁省健康产业集团本钢总医院批准,于2023年12月31日停止执业,并向本溪市卫健委报告停止执业,该医院向我中心提交了解除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的书面申请;
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本溪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同意与本溪市金山医院、辽宁省健康产业集团本钢歪头山医院解除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现将解除本溪市金山医院、辽宁省健康产业集团本钢歪头山医院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情况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12日。
如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反映。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信函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24-47116020
通信地址: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定点医药机构管理部
(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276号,邮政编码:11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