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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服务中心新增部分肿瘤病种放射治疗纳入门诊特殊病种管理

来源:市医保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1-02-05 09:27:53 浏览次数: 【字体:

   市医保中心日常业务经办过程中,有部分患者为胸腺瘤B级和脑胶质瘤II级,因其达不到恶性肿瘤的准入标准,在门诊行放疗的医疗费不能纳入门诊特病管理,发生的医疗费用均需个人自费,参保人经济负担重、反响强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按照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减轻群众负担,中心经请示后,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增病理分型介于良恶性之间、临床需放射治疗的胸腺瘤B级、脑胶质瘤II级等“交界性肿瘤”门诊放射治疗,按照《本溪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管理办法》(本劳社发〔2007〕47号)管理,纳入我市门诊特殊病种管理范围。

目前已对符合以上病种认定标准的参保人员开展认定工作,截至目前已将2例符合胸腺瘤B级标准需临床放疗的患者纳入特殊病种门诊管理,极大地减轻了患者的经济压力,得到了受益人的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