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部分门诊“慢特病”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今年以来,市医保服务中心按照国家、省、市医疗保障部门的工作要求,在住院就医跨省直接结算的基础上,加快推进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个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工作。
6月30日,经过我市医保部门的努力,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工作正式通过国家医保局验收。7月1日起,市中心医院、辽宁省健康产业集团本钢总医院、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本钢南芬医院、本溪满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等21家定点医疗机构陆续开通此项服务。
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待遇支付政策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参保人员在参保地进行病种资格认定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便可在就医地开通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实现慢特病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大大提高了异地就医便捷性和减轻垫资压力。
下一步,为了让更多的参保人员受益,我市将根据政策规定逐步扩大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范围并增加门诊慢特病病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