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止本溪市仁爱医院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的公示
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相关标准和本溪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规定,根据日常检查和绩效考核发现本溪仁爱医院(H21059900163)存在对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和参保人员权益可能造成重大风险问题,经中心研究决定,中止医保服务协议180日,立即整改。中止结束,根据整改情况决定是否开通医保服务。现将本溪仁爱医院(H21059900163)中止医保定点协议管理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4月1日。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或举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反映。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信函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24-47116020
通信地址: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定点医药机构管理部
(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276号,邮政编码:117000)
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5年3月26日